1、计算机是犯罪的客体
当犯罪行为影响到计算机的时候,计算机就是犯罪的客体。例如,当计算机或者是其零部件等被盗,计算机的功能和数据信息被删除、更改等时,在计算机是犯罪分子的犯罪目标,其危害范围可能是一台计算机,也可能是整个网络中的计算机。
2、计算机是罪犯的主体(Subject)
当计算机就是犯罪所在的环境时,计算机就是犯罪主体。例如,计算机被病毒传染或以某些其他的方式降低了计算机性能从而影响计算机用户。我国的一些敌对分子在“6·4”动乱以后,编制了别有用心的“6·4”病毒,在社会上扩散,以达到其政治目的。
3计算机是计划和实施犯罪的工具
刑法第287条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过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这里的计算机就是作为犯罪工具出现的,它利用计算机系统的特性侵犯了其他社会关系。例如:当计算机被用于伪造文件或者侵入其他计算机时,计算机就是犯罪的工具,像信用卡犯罪,网络非法买卖、传销、色情传播等。2003年,WilliamCrace和22岁的BrandonWilson由于侵入加利福尼亚河滨郡(River-side)法院的计算机系统并篡改了其中的记录而被判处9年监禁。Wilson篡改了他以前的犯罪记录,包括非法贩毒、贩卖军火以及酒后驾驶等,篡改后的记录取消了这些指控。Wilsun还篡改了几个关于他朋友和家人的法庭文档。这些网络入侵活动是在Crace作为当地警察局外聘顾问时获得了系统口令之后开始的。在被捕的时候,他们已经获得了上千台计算机的未授权访问权,能够撤销搜查令、拘捕令等委任状,能够更改法院记录、销毁作案记录,并能够读取本郡绝大多数部门的所有职员的电子邮件、包括各镇镇长、郡长和高等法院法官等。计算机网络在给我们快速获取信息的方便时也给犯罪提供了高科技的攻击,同时也在危急着世界的和平。2000年世界黑客大会的会场外就设有美军方招聘台。有专家评论:“如果说第一次世界大战是‘化学家的战争’,第二次世界大战是‘物理学家的战争’那么21世纪将是‘计算机专家的战争’。”
计算机在犯罪过程中的角色(1) www.jdcok.com/anli/5/5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