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不要光想着罚款

时间:2011-11-10 11:42来源:U盘数据恢复 作者:www.jdcok.com

   《新闻30分》9日报道,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证实,已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进行反垄断调查。报道称,查明两公司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涉嫌垄断。若事实成立,上述两家企业或被处数亿至数十亿元的巨额罚款。

《反垄断法》已经施行3年多了,至今没有一家公司因为垄断而受到处罚。如果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真的被罚款,那将是《反垄断法》施行以来的首张罚单。

中国的网民接近5亿,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按理说,中国互联网接入服务应该可以取得最优的规模效益。然而,国家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前不久发布的《2011年蓝皮书的中国信息化形式分析与预测》的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我国宽带上网平均速率排名全球第71位,不及美国、英国、日本等30多个经济合作组织国家的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但是平均1兆每秒网速的接入费用却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三到四倍。也就是说,中国网民享受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不仅“质劣”而且“价高”!

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为什么敢这样做?因为它们处于垄断的地位。在中国互联网接入市场上,两家的份额加起来超过2/3(也有说超过九成),而且它们还联起手来对存在竞争关系的对手进行价格歧视,这确有违反《反垄断法》之嫌。因此,在接到举报之后,国家发改局反垄断局启动调查也是法定的职责;如果不采取行动,反倒是不作为的表现。

不过,不少网友对此次反垄断行动持观望或置疑的态度。有人担心“高高举起”的这只反垄断之手最终会不会“轻轻落下”,有人怀疑这种“窝里斗”式的查处会不会“动真格”,有人质问这种以罚了之的查处能否给消费者带来实惠……据有关部门的初步估算,如果能够推动市场上形成有效竞争,未来五年可以促使上网价格下降27%至38%,至少为消费者节约上网费用100到150亿元。然而,这只是一种以有效竞争为前提的愿景而已。

当被问及若事实成立将如何处理两家公司时,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称,“处以上一年度营业额的1%至10%的罚款”,这意味着罚款可能高达数亿乃至数十亿元。可是,国有公司被罚的钱本来就是国家的,至少绝大部分属于国家。再者,如果罚过之后,两家公司依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继续阻止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既不降低价格,又不改善服务,这次反垄断对消费者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

其实,李青副局长所说的处罚办法并不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原来,罚款只是一种辅助处罚措施,主要的处罚应该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也就是说,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首先应该责令两家公司充分互联互通、停止价格歧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价格。然而,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念兹在兹的只是罚款!

反垄断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而不是为了增加罚没收入。因此,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在反垄断调查中应该把重点放在促进竞争上,而不能光想着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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